浙江毅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防弹防护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环评企业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03 发布人: 浏览量:627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本次项目公示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防弹防护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租用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总用地面积110亩,新建厂房、办公楼等建筑35000平方米,新建罐区、污水站等配套设施和引进先进配套设备,形成年产3000吨防弹防护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规模。

2、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项目建设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保护对象名称

相对建设地方位

距拟建项目距厂界距离,m

规模

保护级别

联合村

E

1145m

2500多人

大气二级

珠海村

E

1800m

1500多人

盖北镇政府

ESE

1390m

行政办公地

园区生活区

NE

1320m

1200多人

世海村

SSW

372m

3500多人

兴海村

SE

485m

3000多人

新河村

SE

1320m

2000多人

夏盖山村

SSE

1700m

1000多人

中心河

N

360m

小河

地表水Ⅲ类

谢盖河

E

1000m

小河

区域环境空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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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二级

厂界外200m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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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3

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是工艺过程溶剂二氯甲烷废气、白油废气、粉尘、溶剂废气等,根据对各污染排放源采用导则推荐估算模式进行预测影响分析的结果,表明各源对下风向地面不同距离的最大贡献浓度占标率均未超过10%,表明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贡献影响程度比较有限,大气环境影响结论可以接受。

2)废水: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废水包括本次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公用配套工程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废水进厂内达标处理后纳管排放去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杭州湾海域水体,污水最终排放环境对纳污水体的影响符合污水处理厂环评结论,同时可以做到废水不排放附近地表水体,项目废水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的影响甚微,环境影响结论可行。

项目地下水影响通过做好各种防渗措施的同时,还要关注日常的检查维护,及时发现各种原因引起的渗漏现象,并及时采取补漏措施,有效控制地下水污染影响范围,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产生各类固废处置方式合理,通过合理处置,固废可不排放环境,对环境的危害影响较小。

4)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建设地周边噪声评价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噪声影响较小。

4、拟采取主要污染治理对策措施

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治理对象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二氯甲烷工艺废气

经深度冷凝+白油吸收回收二氯甲烷,尾气经活性炭纤维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前纺废气废气

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

粉尘

设置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UD复材工艺废气

溶剂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其它VOCs类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高空排放

污水站恶臭废气

收集废气经过次钠氧化喷淋+碱喷淋两级处理后高空排放


储罐区废气

储罐设呼吸阀,呼吸口排气接冷凝回收后接入工艺废气白油喷淋吸收装置处理排放


废水

生产、生活废水

1、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2、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纳管排放,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标排放

噪声

设备选型及

车间降噪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

达标排放

安装减振装置、消声器、隔声罩。

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

项目布局

噪声较大的设备、设施远离厂界,利用仓库、综合楼等建筑物隔声。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毅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防弹防护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拟建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项目建设符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原则;公众参与满足相关要求;本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

本报告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工程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7、公众提意见的方式及时限

在本公告发布10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采取当面交谈、回答问卷、打电话、邮信、电子邮信的方式。

8、项目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⑴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电话:0575-82133913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毅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周迎春            联系电话:1861845698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

邮箱:nzssd@126.com         电话:吴工0571-86819357

 

 

     发布单位:浙江毅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72